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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恨自己被贪欲占据后失去了对法纪的敬畏,悔恨自己心甘情愿地被他人围猎,悔恨自己将组织给的权力用于谋取私利,悔恨自己犯错后为何不及时向组织坦白,及时接受组织的挽救。”在留置室,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前法警徐某某写下了这样的忏悔。有着10年法院工作经历的徐某某,为何最终却让身上的警服与他一起蒙了羞?
时针拨回到2014年,徐某某初到法院执行局工作。第一次有当事人在他办公室送上5张超市购物卡时,他的反应是震惊和生气,马上就回绝了。之后小心谨慎的他也曾多次把一些贿送礼品礼金的案件当事人拒之门外。
最先让徐某某“破防”的,是一个执行局的同事兼“中间人”——书记员毛某某。2015年5月,毛某某请徐某某吃饭,希望他能在其叔叔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予以关照,并给了他5张面额1000元的超市购物卡。徐某某准备还回去时,毛某某却称“这是正常的人情交往,还给他就是看不起他”。思来想去,徐某某还是将购物卡揣兜里了。
此时徐某某内心的警惕性逐步放松,一些错误思想开始占据头脑。于是乎,他先后“心安理得”地收受了多名案件当事人所送的礼品、香烟票、超市购物卡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8万余元。
2016年底,法院执行局成立了金融案件执行小组,徐某某也是其中一员。随着案件量的增多,来求情办事的人也更多了。在与形形色色老板的接触中,他的内心逐渐失衡。“老板送点钱给我,对他们来说只是零头”“活都是我在干,收点也是应该的”这些想法不断侵蚀着他的思想防线,而贪心则如洪水猛兽般滋长。
2017年10月,隔壁某县法院的同行郭某某找到徐某某,请托帮忙加快其家中一起借贷纠纷案的执行进度。郭某某先后分三次亲自或通过家属共将现金人民币15万元送给徐某某,徐某某都收下了。
从最初的心有畏惧、诚惶诚恐,到后来的心安理得、照单全收,就在不知不觉中,徐某某已经泥足深陷。此后几年,他先后为十余名案件当事人在相关执行案件中予以加快或延缓办理进度等方面提供帮助,累计非法收受钱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10.8万余元。其中甚至有“收了原告收被告”的情况发生,真是令人咋舌。
2020年7月,市法院执行局窝串案爆发,接连有十余名涉案干警、雇员主动投案,然而此时的徐某某却像“鸵鸟”一样将头埋起来,认为自己行事隐蔽,做的事情没人会发现,抗拒向组织交代问题。2021年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活动期间,徐某某仍积极串供,先后多次与有关案件当事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企图蒙混过关。
在失去组织多次给予的机会后,2022年3月7日,徐某某被采取留置措施。同年9月,徐某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1月,徐某某被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2万元。
执纪者说:“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纵观徐某某的堕落轨迹,其实就是一个温水煮青蛙的过程。而煮熟徐某某的这锅温水,正是那些所谓的“人情往来”。天上不会掉馅饼,地上多的是陷阱,党员领导干部,唯有时时保持清醒敏锐,自觉净化朋友圈,慎独慎交、审慎用权,才能避免成为那只被贪欲之火烹熟煮透的“青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