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源电气(873442):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_世界焦点

2023-04-19 03:45:22 来源:中财网

证券代码:873442 证券简称:鑫源电气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扬州市鑫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相关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8月1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外经贸大厦 901-22至901-26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021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60人

2021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134人

2021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04 人 2021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33,952.72万元

2021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20,837.62 万元

2021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94,730.69 万元

2021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21家

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0 家

2021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行业门类
C--39制造业
C--35制造业
C--38制造业
C--26制造业
I--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行业门类
I--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26制造业
C--38制造业
C--39制造业
C--35制造业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6,988.75 万元

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5,314.26 万元

2021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家

2021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0000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无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罗艳,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春荣,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仕杰,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张传艳,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3)年审计收费2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22万元。

上期(2022)年审计收费2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22万元。

本期年报审计收费和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动。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扬州市鑫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为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扬州市鑫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扬州市鑫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x 广告
最近更新